白加得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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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叉/主冬叉】在路上 15

巴基视角,垮掉派
又名:叉骨操遍美国,冬兵全程吃醋
美国梦彻底幻灭后,如何寻找精神归属。嗯!你叉有没有操遍美国不是重点,重点是冬吧唧翻了醋罐子看谁都觉得人家觊觎你叉~
本章cp:冬叉,铁叉(白罐叉,不是MCU罐。再说一遍!不是MCU罐!),微冬寡、铁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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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吧唧讨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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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还魂酒

得益于前一天喝多了,我们不得不在好莱坞多加停留,或许这也意味着我能有幸再见到娜塔莎。我挺喜欢她的,即使布洛克嘲笑我表现得像个情窦初开,连该操进那个洞都不知道的小处男。但不得不说,布洛克也挺喜欢她的。或者说娜塔莎本身就是特别讨人喜欢的类型。

然而,我现在只能瘫在床上,试图回想她的美貌,却很难记起所有细节。大概是宿醉的缘故。我觉得浑身难受,甚至有几分头痛欲裂。酒精折磨得我一晚上没怎么睡,人翻来覆去,胃也没停止翻滚。直到天微亮我才迷迷糊糊睡着,却也睡得不安稳。

反观布洛克,他似乎已经完全习惯了酒精这种玩意儿,现在正精神抖擞地坐在床边抽烟,手边还摆着瓶啤酒,起雾的瓶身预示着它刚脱离冰箱不久。

布洛克似乎没注意到我醒了,他捻灭了那支烟,仍然专注于手机。酒瓶上一滴刚完成凝聚的水滴,随着布洛克拿起酒瓶的动作滴落在他的裤裆。他随手抹了一把那个鼓鼓囊囊的部位,仰头喝酒,那吹瓶的架势似乎要和看不见的对手一较高下。他的喉结微颤,明黄的液体润湿他的胡渣,最终落在他的胸口,濡湿了黑色T恤前襟。布洛克把空易拉罐捏扁丢进垃圾桶,舔掉嘴角的那一片雪白的泡沫,“醒啦?来一杯?”

布洛克总是说,脱离宿醉的最佳方法就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再来一杯,他称那是“还魂酒”。“只有酒最他妈的解酒。”布洛克总是这么说的。我确信那没有科学依据,但布洛克深信不疑。我摇头拒绝了他递来的酒,布洛克也没多说什么,起身去给我放洗澡水。

我们就这么在房里窝了大半天,直到入夜才从旅店出来。我以为我们要再一次趁夜启程,没想到布洛克又带着我去了酒吧。“别这样,兔崽子。成全你也成爹地全不好吗?”布洛克轻车熟路地点了一杯龙舌兰,他朝不远处的红发女郎举杯,“爹地有酒,你有娜特。”

布洛克给我塞了五十美金,怂恿我去请娜塔莎喝一杯,“快去吧!请人家娜特喝点好的。你不去,爹地可要去了。”布洛克向来推崇开放性关系,他认为那有助于增进感情。我很确定他就是吃着碗里的,还死乞白赖盯着锅里的。但我无法拒绝,那可是娜塔莎。

我喜欢红发女人。布洛克也是。至今他都对他的初恋席恩娜·施密特恋恋不忘——一个刁蛮任性但热辣到极致的红发女人。

我真的跑去请娜塔莎喝酒了。布洛克说得请好的,我抬眼瞄了眼价目表,点了两杯最贵的。

“今夜不回家*?”娜塔莎微微勾起嘴角,伸手敲了敲我的假肢,“这么猴急的吗?”我没回答,只是朝娜塔莎微笑,看也不看就故作豪爽地仰头饮尽那杯酒。

然而,等我恢复意识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我问窝在沙发里喝啤酒的布洛克发生了什么,他说不知道。我感到懊恼,自己完全不记得喝完那杯“今夜不回家”之后的事。

几分钟后,我终于头晕目眩地在手机屏幕上找到对焦,我艰难地查看所有社交软件,几乎没用什么时间就看完每一条评论和转发。感谢上帝!这次没有社交软件轮奸!我的主页平静得只有史蒂夫的风景速写。

突然我发现了点什么……

“你把大抱熊卖给了安东尼?”我问。

布洛克看了看我,抿了口啤酒,大笑出声,“除了他,我还有认识其他冤大头吗?”

对此我没有反驳。安东尼把那只布洛克花了不到十美金打下来的大抱熊送给他的秘书“小辣椒”,然而他ins上那个和大抱熊合影的女人看起来并不高兴,那纠结的表情简直完美演绎了什么叫“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但看安东尼似乎还自我感觉良好的觉得她特别喜欢。

那个关于安东尼的笑话没有逗乐我,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昨晚实在太丢人,或许我应该就此逃离好莱坞,再也不回来。

“爹地,我们什么时候走?”

“走?”布洛克终于舍得从啤酒上转移注意力到我身上,“你不想追娜特啦?”

“我喝了一杯就倒了,太丢人,娜塔莎肯定特别嫌弃我……”我感到前所未有地委屈。从量级上来看,大概只有面对着布洛克的骚屁股勃不起来能让我更沮丧。

“勃不起来难道不是你最近一段时间的常态吗?别太难过,再过几天你大概就会习惯了。”布洛克点了支烟,又顺手把烟盒连带火机丢给我,“来吧,抽根烟缓缓。然后爹地带你去酒吧来上几轮,酒量什么的是撑大的。多喝几次就好了。”

我根本不信布洛克的鬼话,他现在根本就不清醒。我怀疑他会不会喝得太多,脑子都被酒精泡坏了。介于布洛克的胃就那么坏过,还吐了自己一身血。我暂且不排除他脑子坏掉的可能性。

可怜的布洛克,或许我应该多关心他一点,帮他脱离酒精的控制什么的。然而半个小时后,我发现的计划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布洛克再次带着我去了酒吧。更糟糕的是,娜塔莎就坐在吧台那,微笑着朝我抬了下酒杯。

上帝啊,我需要再来一杯“今夜不回家”,好醉个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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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不回家:鸡尾酒名称,由朗姆酒、龙舌兰、加利安诺(利口酒)和杰克丹尼(威士忌),燃烧过后度数在50-60度之间。属于男士酒,相当烈。

《在路上》全文预计会达到5万字左右,这是逼着我把它移去做all本主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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