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加得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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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叉/主冬叉】在路上 16

巴基视角,垮掉派
又名:叉骨操遍美国,冬兵全程吃醋
美国梦彻底幻灭后,如何寻找精神归属。嗯!你叉有没有操遍美国不是重点,重点是冬吧唧翻了醋罐子看谁都觉得人家觊觎你叉~
本章cp:冬叉,冬寡,天使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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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吧唧讨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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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天使

洛杉矶,天使之城。

事实上我并不觉得真的会有天使,布洛克也这么觉得,直到我们遇到娜塔莎。

但,这并不是一个关于天使的故事,就算是也是早就堕落的那种。在我们抵达目的地之前,我根本不知道那里居然会是我接下去六七年无法逃脱的梦魇。在那里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有可能失去布洛克,至今回想还会半夜吓醒……

那时候我们从好莱坞开车去洛杉矶市中心,娜塔莎与我们同行,她说可以给我们做导游。布洛克二话不说答应了。事实上无论我还是布洛克都心知肚明,我们根本不需要。布洛克一点都不会觊觎加利福利亚的阳光,他喜欢阴暗一点的角落,最好是配霓虹灯的那种,所以到了一个新地方,布洛克一般只会搜一下当地有什么好酒吧。

布洛克从不在乎景点,他觉得那些地方没有半点意义,门票还他妈的死贵的,也只有缺钱了布洛克才会考虑去景点倒卖纪念品或者去哪个球场讨签名好卖钱。果不其然,我们一抵达市中心,布洛克就直奔唯一的目的地——酒吧。到底选哪一家总是唯一留有悬念的地方。

这次布洛克选了间清吧,没有群魔乱舞的舞池,没有几乎能闪瞎眼的迪斯科球,有的仅是角落里的舞台。老板保证只有个九点半才上班的驻唱歌手。布洛克对此相当满意,特别是这家酒吧九点到十点送扎啤,零点过后龙舌兰免费。布洛克挑酒吧向来只看酒价。

酒精对布洛克的吸引力,不亚于毒品之于瘾君子,区别就是瘾君子大多是不喝酒的。而且布洛克坚决接触所有能致幻的玩意儿,他甚至连止痛片之类的都是抗拒的。所以……布洛克大概这辈子是戒不了酒了。

“老子才不想戒……”布洛克话才说了一半,却忽然没声了。

背着吉他男孩背着坐在了布洛克身侧,轻车熟路的和酒保打招呼,最终只要了杯加两片柠檬的冰镇可乐。吧台的灯光昏暗,但还是能依稀看到男孩穿着铆钉皮衣,指尖涂着黑色指甲油,一身叮叮当当的饰品,夸张的烟熏妆配上那张扬的莫西干发型,剃短的鬓角纹着些奇怪的花纹,戴着十字架形状的克罗心耳饰。浑身上下无不写着“叛逆”两个字。

“你的可乐,天使。真的不需要给你滴几滴朗姆?”

“谢了,哥们。你知道我不能喝,老规矩从我工资里扣。”

“没二十一能来酒吧?”布洛克突然开口,戏谑的语调,听得出来他对那个朋克少年有点兴趣。

被称作“天使”的男孩微微勾起嘴角,用吸管啜了一口杯里的饮料,“所以我点的是可乐。”他的嗓音低沉有那么点哑,甚至带了点英音的调调,可以说很符合布洛克的癖好了。

我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是下一秒,布洛克就冲那个男孩挑了眉。我心中暗叫不好,赶紧凑到布洛克耳边,“爹地,那小家伙搞不好都没成年!”

“我成年了。”那个金发男孩也不知是怎么听到的,他松开了吸管,任由它在玻璃杯里打了个旋,“怎么?这是要查老子驾照吗?”男孩似乎不太高兴,他瞄了眼手机屏保上的时间,“抱歉,我要工作了。失陪。”

布洛克吹了个口哨,摸着下巴感叹道,“真他妈的有个性。”

我简直郁闷坏了,嘟囔着“我也可以很有个性啊……”

一旁一直没说话的娜塔莎,指尖有一下没一下敲着桌面,她支着头,别有意味地盯着我好一会儿才开了口,“你敢跟布洛克这么有个性,早都不知道被揍几回了!”布洛克被娜塔莎逗乐了,他两越过我碰杯。布洛克甚至称娜塔莎是“我的女孩”,招呼酒保给娜塔莎续杯螺丝起子。

“不加冰,谢谢。”娜塔莎甚至顽皮地朝酒保眨了眨眼睛。

酒保装作无奈地摇摇头,嘴角却掩不住笑意,“看在是你的份上,美人儿。”他甚至亲了娜塔莎的手背,但我的关注点不在那。布洛克一直在看那个朋克“天使”。金发男孩背着吉他上了舞台,正在调整麦克风的高度。酒保给娜塔莎调好了不加冰的螺丝起子,顺带说道,“你们可以去点歌,天使什么都能唱。”

这倒是挑起了布洛克的兴趣,他转过头,趁机来了一句,“你为什么叫他天使?”

“谁?沃尔?还不是他背上有个羽翼纹身,天天在ins秀,就被粉丝叫天使了。好多女孩就是冲着他来这的,都巴不得他唱嗨了脱掉外套。但请他坐下来陪着聊聊天是要给小费的。”

这下布洛克起劲了,从酒保那要来了“天使”的ins账号。我忍不住凑了过去,沃伦·沃辛顿三世?这名字怎么这么中二病!我不确定我在哪里看到了这个词,但脑海里就是莫名其妙跳出了这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诡异词组。而布洛克却越刷越兴奋,特别是看到沃伦裸上身的自拍之后。我敢肯定,是那对看起来手感就相当不错,明显是在健身房泡出来的奶子。布洛克喜欢健身的男孩。

“我要他。”布洛克如是说道。

“什么?你怎么能……”我简直难以置信,布洛克以往最起码会欲盖弥彰一下,我以为他不会这么露骨的说出来。但布洛克这次他妈的说出来了。

“这他妈的是洛杉矶。你能有娜特,老子就不能有只天使?”

我一瞬间有点不想理会布洛克,开始死死盯着台上进行吉他弹唱的沃伦,试图找到点不可饶恕的缺点,好让布洛克彻底死心。

“你盯着他也没用。那小脸满满的胶原蛋白,”娜塔莎咬着吸管,上扬的嘴角带着几分早已看透一切的意味,“他长得太好,不然也驾驭不了那发型。呦!还真空穿皮衣!看到那六块腹肌了没~”

我一时间有点沮丧,低下头悄悄摸了把自己几乎要消失的腹肌,一瞬间觉得自己完全被比下去了。布洛克的恋父情结特别严重,我有理由相信他会喜欢上一个比他小二十岁的黄毛小子。更别说这小子那副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样,像极了十几年前我刚入伍那会儿的布洛克。那时的他个子不高,那牛逼哄哄的模样简直辣得不行。而现在布洛克正色眯眯地盯着人家驻唱歌手的胸口,喝了酒双颊微醺,比隔壁桌的女孩子们都兴奋。

娜塔莎还在继续说着,似乎是在逗我玩,又似乎就是要狠狠揭我的伤疤,“弹起吉他还真有几分明星范,如果幸运的话,假以时日说不定会是个人气偶像。不过现在已经不是把摇滚明星当作偶像的时代了……”

操!酒保说得对,这家伙简直什么都能唱,什么他妈的都会唱!这他妈的是点唱机转世吧!从艾德·希兰到贾斯汀·比伯,从金属乐队到林肯公园什么都能唱!一首歌唱完瞄一眼歌单,立马调好调节器,谱都不需要就能弹,词都不用看就能唱!这他妈的是个天才!

操!操他妈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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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出场,冬叉也终于抵达洛杉矶啦!这大概算是一半的《在路上》,目前存稿至21章。感觉看到人不太多呢,我考虑看看要不要继续放出,还是直接把后面的部分放进本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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